根据林区党委统一部署,2023年10月12日至11月15日,林区党委第三巡察组对财政局党组进行了巡察,并于2024年1月8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集中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组织领导情况
(一)党组织组织落实整改情况。收到巡察反馈意见后,局党组高度重视,态度端正,把整改工作作为当前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来抓,以巡察整改落实工作来推动全局各项工作。1月9日,局党组及时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切实增强抓好整改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成立由局党组书记任组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各财政所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专门负责整改中协调、督促、检查等事务性工作。形成了上下联动,统一协调的整改工作体系,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制定《林区财政局关于落实林区党委第三巡察组巡察情况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局党组将整改方案中针对的具体整改问题进行进一步细化,做到巡察反馈意见零遗漏、全覆盖,同时将责任领导、责任科室、整改措施、完成时间明确到位,确保整改任务清、整改措施实、整改效果好。
(二)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对整改工作亲自抓、负总责,坚持亲力亲为抓部署、抓推动、抓落实。对巡察反馈的问题,无论是共性的还是个性的,历史遗留的还是近期发现的,都带头认领,主动整改。通过“一把手”率先垂范,坚持立起标杆,及时了解各责任科室、乡镇财政所巡察整改完成情况,亲自带头研究解决整改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二是全面传导责任压力,牢牢把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明确整改责任。带领党组领导班子成员自觉落实“一岗双责”要求,对各分管领导职责范围内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承担主要领导责任,带头整改在前,带领班子成员抓好整改。建立了由党组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牵头责任人、各科室负责人具体落实的整改责任机制。各负责人均以高度负责的精神,细化落实整改,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格局。三是分类抓实整改。对反馈的17条问题分类施策,对于能马上整改的工作,压实整改责任,落实整改措施,坚决防止问题“回潮”和“反弹”,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问题,持续跟踪督办,从源头上完善制度。
二、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问题1.“政治理论学习不深不实”
整改情况:通过三个月整改,学习成效进一步提升,在学习内容上更加结合财政工作,参学对象分青年干部、中层干部、全体职工学习,针对性更强。一是开展了青年干部、中层干部培训,组织了2期青年干部学习培训,2期中层干部培训,1期全体干部职工培训,理论学习参学率得到提升。二是加强考核督导,将参学情况作为2023年度考核依据,对集中学习无故缺席,纳入年度考核扣分项目。三是加大问责,对未参学人员,由个人向局党组书面报告说明情况。
问题2.“对意识形态风险排查工作重视不够,工作流于形式”
整改情况:一是紧密结合财政工作实际,制定了《林区财政局意识形态风险排查实施方案》,建立了分析研判机制、重要节点预案机制、定期报告机制,明确了局办公室和业务科室排查风险点的具体措施,针对性更强,分别结合党风廉政、统战、信访、安全生产工作、财政政策出台兑现等排查风险点。二是3月13日召开党组会,研究部署一季度意识形态工作会,一季度梳理1条创业贷款贴息的风险点,来源群众反馈意见,协同相关科室和银行对群众做好了政策解释。三是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中央、省委、林区党委对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纳入党组理论学习内容,一季度学习了习近平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关于作风建设指示批示精神、习近平在上海考察讲话等内容。
问题3.“安全保密防线不够牢固,保密责任意识不强”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保密工作制度管理,修订《涉密人员管理制度》等保密工作制度和规定,组织涉密人员签定保密承诺书,对未及时签定的马上进行整改签订。二是突出重点,加大保密培训力度,对涉密人员组织参加网络保密培训,邀请林区委机要和保密局开展保密工作专题辅导培训。三是加大涉密人员保密审查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的力度,组织涉密人员填写开展保密审查,设立由分管领导和各科室负责人组成的信息公开保密审查领导小组负责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四是依法治密,进一步提高保密工作法制化水平,做好保密审批事项配套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工作,进一步规范定密程序,印发《关于调整定密工作责任人领导小组》文件。五是全面排查财政局涉密场所,配备防盗报警装置,消除安全隐患。
问题4.“贯彻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方针政策不够到位,区属企业外部董事人才库建立迟缓。按照林区国资委《关于印发<神农架林区区属企业外部董事管理办法>的通知》文件要求,林区国资委负责建立区属企业外部董事人才库,此项工作推进较为缓慢。”
整改情况:落实《区属企业外部董事管理办法》,其中第六条指出完成“遴选区属企业外部董事,应坚持从董事会建设需要出发,放宽视野,拓展来源,知事识人,好中选优。林区政府国资委负责建立区属企业外部董事人才库。”林区国资委充分考虑区属国有企业经营范围及发展方向,认真研究,与相关部门商议,建立区属企业外部董事人才库。通过函件对接林区发改委、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部门推荐拥有企业战略规划、创新发展、财务会计、资本运作、法律风控等方面的专长专业人才,初步建立外部董事人才库,确立八名外部董事人才入库,并将根据林区企业发展需要,逐步根据要求,充实新的人才入库。
问题5.“指导和推动区属企业做强做优做大存在不足。落实林区党委、政府2021年4月印发的《湖北省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年)》文件确定的目标任务存在差距。”
整改情况:经林区党委、政府考察研究后,于2023年11月正式确定林投集团党委书记,完成党委会建立。林区国资委通过征求林管局、财政局意见遴选出3名林投集团外部董事,于11月16日正式完成林投集团董事会建立。并于2023年12月29日开第一次董事会,选举了董事长,并聘任了管理班子(经理层),明确了管理方式。为充实林投集团人员力量,林投集团于2023年7月通过神农架人事人才考试网发布管理和专业技术工作人员招聘公告,共计招聘6人,现已全部到岗。
问题6.“主动担当作为意识不强,对安可产品采购缺乏有效监督指导”
整改情况:印发了《林区党委安可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林区财政局 林区审计局关于严格安可产品采购的通知》(神安办〔2022〕2号),并要求采购人根据通知严格采购流程。同林区集中采购机构当面沟通安可产品纳入政府采购框架协议事宜,并已通过书面形式要求集采机构--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在三个月内按神办发〔2022〕17号文件分工要求将安可产品纳入政府采购框架协议范围。于2023年7月印发了《关于加强采购单位政府采购内部控制管理的指导意见》(神财〔2023〕67号)文件,其第三款第(二)(八)条分别要求开展采购需求管理和制定采购实施计划及加强合同履约验收。
问题7.“行政执法不够严谨,依法行政能力有待提高”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财政政策培训。组织干部职工进一步学习《行政处罚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参加法宣在线考试,开展全区财经纪律培训2期,提高执法水平和能力。二是执行集中审核和合法性审核。严格执行审核程序,对检查发现问题组织检查人员和相关业务科室对存在的问题及定性进行集中审核,对于涉及法律法规事项和规范性文件,请法律顾问进行合法性审核。三是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建立健全全面纠治“四风”工作机制的通知》和林区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相关部门与巡察机构贯通协作任务清单的通知》文件精神,认真落实信息沟通、线索移交、成果共享机制。
问题8.“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深入,压力传导不够有力,党风廉政主体责任清单制定不及时。”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了2024年度全区财政系统工作会暨党风廉政工作会议程,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二是强化责任落实,制定了林区财政局2024年度主体责任清单,及时自查和梳理清单完成情况,对照清单内容,及时督导一次党风廉政责任清单落实情况。三是加强干部日常监管,制定了干部日常监督制度,在局机关、乡镇财政所开展了工作作风、党风廉政工作检查。
问题9.关于“落实廉政谈话‘四必谈’要求不到位”
整改情况:制定了谈话制度,明确了谈话内容和谈话要求。集中整改期间,对婚丧嫁娶事宜报备开展谈话3人次,对财务、人事、资金管理等廉政风险较大的岗位民主生活会会前互相提出意见建议谈话,谈话中均严格落实谈话程序和要求,对谈话提出的意见建议有表态意见,谈话程序进一步规范。
问题10.“乡镇财政所执行党组决议不严,工程项目结算金额超出合同价10%”
整改情况:一是对新华、红坪财政所所长由主要负责同志开展批评,同时对其他财政所所长开展了廉政谈话。二是组织各财政所开展了政府采购等相关制度规定学习测试,通过测试达到以考促学效果。三是通过机关群组织各财政所学习《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在全区财政工作会暨党风廉政工作会中,将落实请示报告制度作为重点内容进行强调。
问题11.“干部监督管理不严,对‘吃空饷’清理不彻底”
整改情况:一是1月9日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确定清理方案。1月10日林区财政局党组对肖某某同志下发提醒函,该同志1月15日返回单位上班。要求该同志退还2006年以来发放的年底奖励工资、月度基础绩效和年底绩效等津补贴113305.95元。二是制定退还计划,该同志签订承诺书将于2024年退休前全额退还,目前该同志已从1月起分月退还津补贴11623.53元。
问题12.“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谨,民主生活会质量有待提高”
整改情况:一是1月9日局党组及时召开会议,要求扎实开展理论学习,在集中学习的基础上开展自学,打牢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的思想基础,认真撰写材料,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二是广泛征求意见,通过一对一、面对面、双向互动等方式谈心谈话,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经过反复讨论和深入挖掘后,最终梳理形成了领导班子存在8个方面和巡察整改方面共18条具体问题。三是深入查找问题,根据会议主题结合思想和工作实际,班子成员围绕八个方面内容和巡察整改工作进行了对照检查,深挖根源、自我反思,撰写了个人对照发言提纲,对照检查做到少讲成绩,多讲不足,少讲客观问题,多讲主观问题。四是明确整改方向,以压紧压实责任、履职提升能力为目标,不断加强理论学习,牢固树立宗旨意识,进一步转变作风,班子成员分别结合实际制定整改措施,整改措施和存在问题一一对应。五是党组书记对班子成员剖析问题严格审核把关,对问题查找不够深入的要求返工修改,最终形成发言提纲后报指导组审核通过。
问题13.“执行党章党规不严格,支委会作用发挥不明显”
整改情况:坚决落实党章党规各项要求,每月召开了1次支部委员会。完成了机关支部和退休支部改选工作,将机关一、二支部合并为机关支部,机关支部配备了1名支部书记、3名支部委员,退休支部配备了1名支部书记和2名支部委员。从2024年开始,支部进行一月一次的支委会,加强支部委员之间的交流和了解,促进工作动力和相互学习。
问题14.“党员培养程序不够规范,党员管理存在弱项”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党员培养和发展程序,支部委员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二是严格实行发展党员备案管理制度,凡新确定的入党积极分子、党员发展对象全部纳入发展党员备案管理制度表。三是严格把握和掌控培养入党的政策规定和时限要求,与递交入党申请书的同志进行了谈话,在3月底之前确定了入党积极分子。
问题15.“制定巡察整改措施脱离实际,存在纸上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机关管理制度,草拟《林区财政局机关管理制度汇编》,制定时充分考虑整改措施制定可行性,确保制度落实既能长期坚持,也能确保整改实效。二是加强上轮巡察整改反馈对“财政所监管有所弱化”问题整改,将财政所监管纳入日常监督制度,对财政所每季度开展一次日常监督,1月对财政所开展了监督检查。三是加强对财政所廉政谈话,对九湖、下谷、木鱼、松柏财政所所长开展了谈话,强调了纪律要求,要求加强干部监督。
问题16.“执行机构编制纪律不严格,大科室制改革不彻底”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机关群、微信群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二是严格执行机构编制工作要求,局党组向林区党委编办报告年度机构编制工作情况,组织6个局属事业单位和8个乡镇财政所开展机构编制年度报告工作,公示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三是根据“三定”方案,梳理科室人员情况,摸清大科室改革基本情况,以优化人员配置、提升工作效能、维护人员稳定为原则,拟定改革方案。
问题17.“行政事业人员混编混岗,制约财政职能发挥”
整改情况:一是梳理人员基本情况,摸清行政编、事业编基本底数;二是结合大科室制度改革,调整人员时考虑解决混编混岗情况,进一步维护日常工作运转,满足二级单位开展服务指导和监管任务需求,按照二级单位在编人员情况,逐步调整人员,先完成大科室制改革,再分步分批调整混编混岗现象。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林区财政局落实党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我们将牢固树立持续整改、长期整改的思想,坚持以严的要求、实的行动,充分利用好前期的整改成果,持续抓好抓实后续整改工作,确保整改工作善始善终、善做善成。
(一)进一步加强学习,提高政治站位。要按照学懂弄通做实的要求,持之以恒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持续巩固主题教育成效,筑牢理想信念的根基,不断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林区党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在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上不打折扣、不做选择、不搞变通,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从讲政治、讲大局、讲纪律的高度,以鲜明的态度、积极的行为、强有力的措施,全面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二)继续抓好后续整改,确保整改取得实效。在持续整改过程中,坚持工作节奏不变,推进力度不减,督促检查不松,善始善终,持续推进整改落实。进一步强化整改职责,研究解决整改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跟踪督办和检查问责,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整改落实“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长期坚持不懈的整改任务,紧盯不放,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反弹回潮,确保整改问题件件有落实,整改措施条条显成效。
(三)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扩大整改成果。在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和意见中,相当一部分是由于制度不健全、不完善、执行不到位,监管措施不到位、不落实造成的,因而整改工作的实际效果特别是出台的制度、措施还需要深入观察,因此要切实加强对整改落实的督查,适时组织整改落实情况“回头看”,对照整改方案确定的目标要求,逐条逐项查看整改落实是否到位、是否取得实效、建章立制是否完备等情况。通过“回头看”,认真总结梳理成绩,深入查找存在问题,分析研究深层原因,采取措施予以解决,巩固扩大整改成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19-3332173;邮政地址:神农架林区松柏镇中心街8号;电子邮箱:czj@snj.gov.cn。
神农架林区财政局
2024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