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履行财政部门会计监督职责,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强化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根据《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鄂财监发〔2024〕16号)文件要求,林区财政局于7月8日至8月30日,对林区楚农商村镇银行、统计局、幼儿园2023年度会计评估监督情况进行了检查,现将检查结果公告如下:
从检查情况来看,被检查单位能够按照相关规定开展财务工作,未发现会计造假行为,情况总体良好。但也存在着财务管理不规范的地方,亟待进一步加强。主要包括:一是会计基础工作不规范;二是差旅费核销不规范;三是预算执行不规范;四是超范围核销费用等。
针对以上问题,要求各单位限期认真进行整改,并做好相关会计账务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