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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农架林区财政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

日期:2022-01-14 12:00 来源:神农架林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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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2021年,神农架林区财政局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结合财政工作实际,积极开展财政信息公开工作。切实加强新冠肺炎疫情信息公开;强力推进财政资金直达基层信息公开;持续推进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规范财政预决算公开内容;促进依法行政,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公开,依法公开监督处罚信息。切实保障社会公众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一)主动公开工作情况

2021年,我局通过神农架林区财政局”网站和“神农架林区财政局”微信公众号等渠道主动公开信息350条。

一是切实加强新冠肺炎疫情信息公开,根据疫情发展趋势,及时在财政局官网和微信公众号添加疫情防控相关信息,链接各地疫情防控政策措施。积极宣传疫情防控知识,坚定社会信心。

是强力推进财政资金直达基层信息公开。落实省财政厅《关于做好财政直达资金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做好财政直达资金信息公开工作,在局门户网站增设财政资金直达基层专栏,及时公开相关政策、工作进展、资金发放、工作总结

是持续推进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规范财政预决算公开内容。深化林区政府预决算和部门预决算公开,不断提高预决算透明度。及时公开了除涉密信息外的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神农架林区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及相关编制说明。指导督促林区本级部门做好部门预决算公开工作,除涉密部门外,所有使用财政拨款的林区本级部门均按照统一的格式和口径在林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了本部门预决算。发布2020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汇总表,集中公开林区本级财政支出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是继续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公开,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事前主动公开行政执法主体、人员、职责、权限、依据、程序、救济渠道、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行政执法裁量基准等信息,事中依法告知当事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内容,事后及时公开执法主体、执法对象、执法类别、执法结果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是加强重要政策措施公开及解读。切实履行政策公开及解读工作的主体责任,将政策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起草、同步审签、同步部署。聚焦减税降费、优化营商环境、财政资金管理等方面出台的重要政策措施,及时公开解读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2021年,我局按照局内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规程,认真落实签收、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各个环节,增强答复内容的针对性和形式的规范性,依法做好依申请公开。聘请法律顾问,妥善应对由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发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全年共有4项依申请公开信息反馈相关信息均已在神农架林区门户网站公示,无意见投诉情况。

(三)加强平台建设管理,积极拓宽公开渠道

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要求,按照局内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规定,规范信息发布流程,提升解读回应、办事服务、互动交流水平。通过林区财政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中央、省重要财政政策、林区财政系统重大活动、财政工作动态、便民信息、及时解答公众提问,进一步拓展财政对外宣传广度,主动发出财政声音、讲好财政故事,展示财政机关和财政干部良好形象,增进理解凝聚共识,形成良好舆论氛围。

(四)监督保障

将政务公开工作继续纳入局机关目标考核管理。办公室、局机关党委不定时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抽查督查,加强年终工作考核,加大问责力度;各室各司其职,抓好落实,各项政务公开任务按时保质完成。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财政局官网2021年共发布278篇信息,其中工作动态70篇,通知公告14篇,政策5篇,法定主动公开栏目下的规划信息3篇和统计信息11篇14篇,财政资金栏目下的政府预决算3篇、部门预决算3篇、财政专项资金3篇、政府债务6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50篇、财政资金直达基层88篇,政府采购5篇,公益事业建设栏目下的乡村振兴5篇,公共资源配置栏目下的国有产权交易1篇,其他主动公开栏目下的建议提案办理10篇,政府信息公开年报1篇。微信公众号2021年共发布72篇信息。2021年,我局通过神农架林区财政局”网站和“神农架林区财政局”微信公众号等渠道主动公开信息350条。2021年我局处理行政许可3项,分别是处理2项换发代理记账许可证书及1项注销代理记账许可证书。行政事业性收费为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报名费初级18600元和中级9600元,共28200元。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82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1年共收到信息公开申请4件,均按要求及时处理并予以公开。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0

0

0

0

0

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

0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1年针对部分公司串通投标违法的行为开具神财罚〔2021〕1号处罚决定书,经省厅行政复议后结果维持。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

0

0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针对2020年信息发布不及时、信息内容不丰富的问题,在2021已有很大进步但仍有空间。2021年主要存在的问题是政策解读工作有待加强。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安排和部署,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提高权责意识。进一步增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责任感,正确把握和处理公开与例外、公开与保密之间的关系,确保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公开。二是加强信息公开。针对政府信息进行梳理和分类,加快信息更新速度,拓宽公开渠道、创新公开方法、丰富公开形式,为群众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信息公开服务。三是强化队伍管理。建立更加完善通畅的信息收集、审核、报送、公开运行流程,以及考核、评议、监督等长效管理办法,提高工作效率和积极性。四是提升工作效能。提升信息化网络服务,加强网上办公功能,提高财政行政效能。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由林区财政局办理的人大、政协建议共5件,通过加强与各位代表的沟通联系,把解决问题、取得实效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主动向各位代表汇报建议的办理进展情况,建立办理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制度,高质量、高水平做好建议的办理工作,办复率、满意率达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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